赤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朝曙同志请求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赤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朝曙同志请求辞去

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12月2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安排,李朝曙同志另有任用,不再担任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赤壁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李朝曙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李朝曙同志辞去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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