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文件
赤办发〔2017〕23号
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党建工作
推进社区治理提档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党建工作 推进社区治理提档升级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党建工作 推进社区治理提档升级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以基层党建带动社区治理提档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突出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以强化政治功能、优化服务功能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破解社区党建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服务群众、治理社区的能力,推进全市社区治理提档升级,努力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推进赤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加快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健全治理体系。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坚持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和小区治理,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推进工作下沉。推动社区工作重心和工作力量向小区下沉、向楼栋延伸,强化社区和小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力争2017年底实现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小区全覆盖。
3.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健全社区工作队伍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小区邻里互助服务机制和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等,建立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治理组织体系
1.健全党组织体系。以推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活力型党员队伍为重点,建立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党组织体系,不断推进党的“神经末梢”向城市居民小区、楼栋延伸。
2.完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提倡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民主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兼任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员。定期召开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席会议,落实服务承诺,加强评议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3.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各街道办事处和蒲纺工业园区牵头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服务协调管理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扶持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服务进网格、进小区。
(二)着力打造以党员为骨干、志愿者为补充的多元化服务队伍
4.建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制定和落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社区工作人员逢进必考、教育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奉献+才艺”模式选优小区党支部书记,坚持“四看四不看”标准配强小区党组织骨干,即主要看奉献精神、工作能力、文艺才干、群众基础,不单纯看年龄、身份、文凭、资历。着力把志愿者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志愿者培养成党小组长,把骨干党小组长培养成小区党支部书记。实行社区干部包保小区制度,推进治安、城管、环卫、医疗卫生力量进网格、进小区。
5.推进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小区服务。进一步做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每名机关党员每月到小区开展1次志愿服务、社区义工等活动。
6.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着力发展以党员为骨干的社区“本土化”志愿者服务组织,通过大力组织、宣传和发动,努力在社区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良好氛围,力争到2017年底,社区注册志愿者达到居民总数10%以上。
7.推动“两长四员”进楼栋。社区党组织在每个楼栋成立楼栋管理小组,组长由党小组长担任,人员由“两长四员”组成,包括党小组长、楼栋长以及卫生委员、治安委员、文体委员、物业房管员,提倡党员中心户担任楼栋管理小组成员。
(三)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共治模式
8.强化党组织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统筹协调“多元主体”参与小区共治,在小区治理中更好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不断建强支部堡垒,增强党组织在小区共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9.激发居民的主体意识。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和规范小区事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小区居民自治章程、小区公约、居民行为准则等,引导小区居民主动、理性参与公共事务,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10.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以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取向,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人才、资源等优势,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四)加快构建广泛参与、普惠共享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11.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采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社区物业服务公司或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等多种方式,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力争3年内实现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2.推动公共服务进小区。支持金融、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单位在小区设立便民服务网点。推动职能部门经常性开展“六进”活动,即政策进小区、文化进小区、卫生进小区、法律进小区、科技进小区、信息进小区。鼓励家政服务、水电维修、快递收发、法律援助、心理辅导、信息中介等服务进小区,把为小区居民的服务“帮到家”。
13.建立完善邻里互助机制。以小区内党员、热心居民为主体,组建邻里关照服务团队,鼓励小区居民积极参与邻里互助、门栋关照。
14.大力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推进“赤壁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者深入社区、小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引导小区居民以随手公益、爱心接力等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公共福利、爱心援助、小区治安、文化艺术等“微公益”活动。
(五)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党建保障水平
15.加大服务阵地建设保障力度。加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逐步落实小区服务和活动阵地。新建住宅小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公建配套规定,把小区服务阵地纳入规划,由开发单位负责设计和承建,无偿提供给小区业主、物业公司等使用。
16.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棚户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进社区和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采取改造、改建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绿地、小停车场等,同步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净化。
17.继续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赤发〔2014〕9号)精神,足额落实社区有关工作经费和社区惠民专项资金。研究制订《赤壁市社区建设“费随事转”暂行办法》,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进一步提升社区自我保障能力。严格社区“三资”管理,积极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拓宽社区增收渠道,增强社区自我造血能力。
四、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个社区安排1-2名市级领导、1个牵头单位、若干责任单位包保社区党建等有关工作。街道办事处、蒲纺工业园区为深化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试点先行,抓好工作落实。依托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办法措施,推进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向社区、小区下沉。组织、民政等要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督促指导与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街道办事处、蒲纺工业园区落实社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市直单位履行共驻共建责任的年度考核,考核市直单位共驻共建工作情况时,应注重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蒲纺工业园区和相关社区的意见,确保责任上肩、任务落地,推进社区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各乡镇所辖农村社区参照本意见实施。
附件:1、关于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2、赤壁市社区建设“费随事转”暂行办法
3、市领导和市直单位包保社区工作安排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规范人员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社区工作队伍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完善由逢进必考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管理考核制度、激励保障制度等构成的社区工作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队伍。
1.严格控制社区工作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赤发〔2014〕9号)的规定标准和要求,配备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除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外,其他成员一般兼任网格员或社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兼职兼薪。对存在人员超额的社区,采取“组织考核、公开竞聘”方式,积极做好人员消化工作。
2.优化社区工作队伍结构。在年龄结构上,形成一支以中青年为主体,老、中、青梯次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队伍;在文化结构上,到2018年底,每个社区有1-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到2020年,力争每个社区有3-4名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专业结构上,到2020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3.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探索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改非(退休)干部、网格员和知名人士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通过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二、主要措施
1.实行“逢进必考”制度。从2017年起,全市各社区新进专职工作人员一律实行“逢进必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免试聘用。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组织,根据相关精神实施。受聘人员由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和退出严格按照有关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执行。
2.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计划,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以上组织的培训,其他工作人员每届至少参加一次轮训。各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地分类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培训,社区40岁以下工作人员应分步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实行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管理。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在岗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适当给予学费补助。
3.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各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要建立网格信息报送平台,为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报送网格管理信息提供便利,报送网格管理信息情况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对社区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具体考核办法由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制订,考核办法和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社区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4.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在严格控制社区工作人员数量的基础上,规范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标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报酬发放制度,其中社区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占报酬总额60%,绩效报酬占报酬总额40%;其他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占报酬总额80%,绩效报酬占报酬总额20%;绩效报酬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发放,具体办法由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制订。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要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对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区重要岗位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积极争取政策,将优秀社区工作人员纳入“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和管理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工作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对各单位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列入乡镇(办)、蒲纺工业园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社区工作人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爱护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赤壁市社区建设“费随事转”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维护社区居委会的合法权益,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压力,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依法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三条 “费随事转”的原则和程序
(一)“费随事转”的原则:
“费随事转”的“事”是指社区建设有关职能部门自身的工作职责,但需要延伸到社区由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工作,与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能不重复。“费”指的是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各种工作经费,此项经费属于各职能部门业务经费。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凡需要交由社区居委会完成的本应属于本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都必须按照权利与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根据交办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人员多少和时间长短确定经费标准,并由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委托协议书,将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及时划拨给相应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职责,按照协议书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
(二)实施“费随事转”的具体操作程序与办法:
1.提出计划。本应由各职能部门承担但需社区居委会协助的经常性、固定性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年初列出计划,报市民政局受理,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工作事项,编制工作目录。
2.签定协议书。各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包括工作目的、工作标准、任务要求、完成时间、经费数量、考核办法等内容的委托协议书。2017年的各职能部门承担但需社区居委会协助的经常性、固定性工作,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各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清理,列出清单,补签委托协议书。
3.完成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依据有关职能部门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要求,承担有关职能部门下移的任务,在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或协助完成协定的工作。如遇应急突发性事件或重要中心工作,先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应急突发性事件处理办法或领导批示进行处置(办理)。涉及到相关资金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拨付,后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应由社区居委会主动、自觉完成,按规定需协助政府部门做的工作,不得向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下拨经费。
第五条 “费随事转”的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职能部门拨付给社区居委会的资金,社区居委会要召集社区居委会成员集体决定使用的办法,按用途划入社区服务站或社区工作站专用账户,不能截留或挪为它用。
第六条 工作完成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委托协议对社区居委会完成工作的情况予以验收。
第七条 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有关部门落实“费随事转”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领导和市直单位包保社区工作安排
为加强对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结合市领导和市直单位多城同创包保工作安排,现就市领导和市直单位包保社区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行包保制度
每个社区安排1-2名市级领导和1个牵头单位,明确相关责任单位。
二、明确包保职责
1.市领导包保社区工作责任:负责对包保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综合协调;深入开展“走街巷·连民心”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包保社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抓好“五帮两建”,即帮助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帮助培训社区骨干力量、帮助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帮助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帮助维护社区稳定;建强社区党组织,建成一个红旗党支部。
2.牵头单位包保社区工作责任:负责落实包保社区市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包保的社区落实责任人,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向包保市领导汇报。
3.责任单位包保社区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多城同创有关包保任务;具体落实“五帮两建”工作任务;协调督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
三、加强督办检查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包保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向包保市领导汇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市领导和市直单位包保社区工作要安排专题督查,定期通报,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