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
述职述廉
根据市纪委“政法干警群众评”活动工作方案,现将个人述职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始终把学习作为深化认识、坚定立场的基础和前提,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二、工作方面
(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办理各类未检案件
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并以办案为依托,加强诉讼监督力度。
(二)严格按照高检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办案中全面落实特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多方联动、加强合作,为帮扶教育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而付出了努力。
(三)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加强校园普法。以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方式,加强全市中、小学学生的犯罪预防及预防侵害自我保护意识。
三、学习方面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一是学习法律、法律、司法解释;二是以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在工作中向前辈、同事学习,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处理问题的方法。
四、不足及努力方向
自担任未检检察官以来,我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有条不稳的进行,但自身也存在不足:
一是忙于办案而忽略对未检业务的深度和系统学习;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方法比较简单。
五、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廉洁意识,加强自我预防
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自我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努力领会精神实质。
六、严格自律,廉洁从检,做到公正执法
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清之事不干,多次拒绝当事人的礼金和吃请,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和公仆本色。
七、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未检的岗位上依法履职,时刻牢记廉政自律,以党纪法规的要求规范、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职业要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