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融媒体记者 张燕 通讯员 何斐
自国地税机构合并以来,赤壁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税收各项工作迈向了新台阶。
8月20日,赤壁市人民广播电台“法治热线”栏目特邀赤壁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为您解读税费优惠政策,介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以及如何促进执法效能提升。
本期上线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
本期嘉宾:赤壁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伟胜,赤壁市税务局法制股股长何斐。
本期主要内容:介绍“税收”的职能和意义,梳理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介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和成效,通过剖析具体案例,指导税收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本期内容概要:
一 、新冠肺炎疫情后,国家出台的疫情防控优惠政策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7批28项支持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在时间上区分疫情发生初期与复工复产时期等不同阶段,在内容上区分减税政策与降费措施等不同手段,在地域上区分湖北与其他地区,在对象上区分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等不同主体,在措施上区分减、免、缓、征、退、抵等不同方法,既及时精准又有力有效,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基本盘、保障民生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税务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实施税收优惠类,一类是优化征管服务类。
实施税收优惠方面:一是支持防护救治;二是支持物资供应;三是鼓励公益捐赠;四是支持复工复产。
优化征管服务方面:一是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二是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理环境;三是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二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成效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让每一起重大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能够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行政相对人、执法人员和税务机关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执法人员而言,有利于保障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有利于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质量,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后,税务机关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信息进一步透明,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税收强制执行程序的法律解读
税收强制执行是税务机关的法定权力和职责,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在实施强制执行前没有要求必须进行催告,但自《行政强制法》颁布后,对强制执行措施在程序上有了新的规定,要求采取强制执行前应当履行催告程序。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税务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时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先行履行催告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前应当采取书面催告的方式,并告知其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书面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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