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外籍货车通行证的通告

为加强107国道桥梁施工期间交通秩序管理,同时保障城市建设及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根据《关于107国道赤壁市境内桥梁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办理外籍货车通行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通行证的办理

A类通行证为长期通行证,有效期为30天,每个月25日至30日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办理对象为向赤壁市企业长期运输原料、产品的外籍货车和车辆所有人为本地户籍、且在本市从事运输的外籍货运车辆。

B类通行证为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3天,送货当天或提前一天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办理对象为临时前往赤壁,为本市企业运输产品或原料的外籍货车车辆。

二、通行证申请程序

1、申请A类通行证的车辆,由服务单位、车主单位或本人,持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运输合同、企业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A类通行证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A类通行证。车主为赤壁本地户籍的车辆,须提供所在社区、村委会的证明。

2、申请B类通行证的车辆,由服务单位、车主单位或本人,持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运输合同和送货单等证明材料,填写《B类通行证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B类通行证。

三、通行证管理

持证车辆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前方,严格按照通行线路、通行时间规范上路通行。办证车辆存在交通违法未清零的一律不得核发通行证。通行证到期后应向办证单位交还旧证,否则不予续办。通行证通行线路均不包含城区道路仅限107国道,无通行证违规通行或不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车辆,一律依法处罚,并收缴通行证。

联系电话:0715-5276123

附:《A类通行证申请表》

《B类通行证申请表》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