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于进一步升级疫情管控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规定,市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全市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对武汉、黄冈、孝感、荆州返乡人员和去过这些城市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等三类人员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三类人员一个不漏。

2、对城市小区实行分类包保。483个城市小区均由市直部门协同社区负责管控,黄色小区均由市直部门副科级干部负责管控,红色小区均由市直单位“一把手”负责管控,管控负责人服从所在办事处调度。

3、升级城市小区和村组管控。对全市所有村(社区)、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居民楼栋发现1例确诊病例的封闭所在单元;发现2例的封闭楼栋;发现3例及以上的封闭小区。行政村发现1例确诊病例的封闭村湾(小组);发现2例及以上的封闭全村。工地、单位和市场发现确诊病例的要全面封闭。小区(村组)楼栋自最后1例确诊病例离开小区(村组)楼栋之日起封闭14天。封闭和封闭解除决定由市防控指挥部统一发布。

4、强制实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对武汉等三类人员建立一对一监管方式,做到一人一间,单独用餐。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属进行集中隔离观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一律集中到定点医院救治。对不配合者依法强制执行。

5、强化宣传引导。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集中时间、篇幅、版面报道疫情防控动态,利用巡逻车小喇叭巡回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6、开展群防群治。全市人民必须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所有居(村)民要自觉测量体温,接受村(社区)监管。发现发热症状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所在乡镇指挥部,乡镇指挥部要第一时间联系120,将病人转移至定点医院诊治。 各乡镇(办、场、区)、村(社区)发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相互监督,发现有不遵守公告规定者,立即向市、镇两级防控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见附件)。

7、进一步加强市场管控。除指定保留的生活必用品供应采购点和药品店外,其它农贸市场、商店、摊点一律关停歇业。购买药品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

8、严禁人员流动聚集。“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并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打麻将等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9、市"四大家"领导要落实包保责任,各乡镇(办、场、区)党委书记和村(社区)书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下沉一线,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0、对不服从市防指工作安排、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 和责任人,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附件

举报电话: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15-5351996;

市卫健局24小时值班电话:0715-5354188;

市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15-5222686;

市人民医院电话:0715-5369000;


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电话:

赵李桥镇:0715-5866426;

茶庵岭镇:0715-5861168;

新店镇:0715-5877048;

柳山湖镇:0715-5785001;

赤壁镇:0715-5786345;

车埠镇:0715-5742230;

神山镇:0715-5652688;

官塘驿镇:0715-5677501;

中伙铺镇:0715-5600869;

赤马港办事处:0715-5368126;

蒲圻办事处:0715-5239998;

陆水湖办事处:0715-5510037;

余家桥乡:0715-5888242;

黄盖湖镇:0715-5792101;

赤壁高新区:0715-5069001;

蒲纺工业园区:0715-5527341;0715-552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