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102.7直播间交警与你共同学习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交通事故

赤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文馨 实习记者 李政

7月31日上午,赤壁人民广播电台FM102.7《一路畅通 与您同行》栏目直播间,邀请到了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汤虎杰和熊少华,来和大家聊一聊如何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规则的发生。

在2020年4月20日,一位方姓男子驾驶踏板摩托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19时55分行至107国道中伙铺镇高新区华舟重工门前路段,撞到花坛路沿和路灯,当场死亡。

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1、该男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2、未戴安全头盔。3、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在直播间两位民警介绍事故的种类

1.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

2.伤人事故:事故中有人员受伤

3.亡人事故:事故中有人员死亡

按事故后果分为: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

①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分别对应思想方面的原因、心里或生理方面的原因以及技术生疏、经验不足的原因。

②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和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对于客观原因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因此在事故分析中往往忽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您:安全守法,文明出行,才是你回家最近的路。

审核:王诚

编辑:罗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