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璧市人民政府
关于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城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壁段)、咸宁市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赤壁段)、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大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三大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禁捕范围为皤河(新店河)、羊楼司港、羊楼洞港、柳林港、雷家桥港、长江赤壁段太平口河、西凉湖赤壁水域、陆水河界石渡口至长江入口段。
二、禁捕区水域的所有捕捞船只、捕捞网具等必须全部上岸;在禁捕水域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捕捞任何水生生物。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及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对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15-5336628。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日
编辑: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