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6分 | 手机"学法减分",可"拣回"驾照被扣分

8月5日

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已正式开通

【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功能

目前属于试点运行阶段

暂时只开通网上【网上学习】教育方式

其他途径,后期会逐步开放

“学法减分”是什么?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学法减分”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的交管便民措施  。

”学法减分“使用要求:

1、“学法减分”只针对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状态必须为正常。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已有记分但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在“交管12123”APP上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人认证,申请参加“学法减分”;2、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1次,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就可减1分(考试共20题、答对18题为合格);

3、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6分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但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

法律依据:

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14号)。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五、操作手册:

注意:

学习考试期间都会跳出人脸识别的

万万不可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不然,不仅减分无效

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哦


来源:咸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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