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外特种设备停止运行及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赤壁市汛期台风灾害天气防范应对指挥部台风期间全市实行停工、停业、停产、停课、停运管控的决定,现就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通知如下:

一、停止运行时间

自2026年7月11日21时至7月13日24时,全市所有户外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行。

二、停止运行范围

露天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户外自动扶梯、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各类户外在用特种设备。

三、安全防护工作要求

起重机械:全面检查并锁紧夹轨器、防风铁鞋、锚定装置等抗风防滑装置,必要时增加额外锚定或固定措施,严防倾覆事故。将起重机停放至指定安全位置,吊钩升至规定高度,切断非必要电源。

大型游乐设施:立即关停设备,有序疏散游客,严禁游客滞留遇险。加固设备棚架、装饰物、广告牌等构件,松动锈蚀部件提前拆除,防止坠物伤人。

户外自动扶梯:暴雨期间停止使用,提前清理排水口,防止雨水倒灌侵蚀电机。

电梯(含露天及地势低洼处电梯):对可能进水的电梯,将轿厢停靠至较高楼层,切断主电源,设置停用标志和安全围挡;提前备好防汛沙袋、抽水泵等应急物资。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加固室外设备及管道支架,检查避雷接地装置;低洼区域提前疏通排水渠,防止基础泡水沉降;遇险情立即停机泄压处置。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将车辆停放至地势较高、排水良好且具有防风条件的固定场所,远离边坡、围墙、广告牌等危险区域,台风期间停止室外作业。

四、应急处置及值班值守

各单位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关键设备安排专人巡查,确保通信畅通。

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停机断电、疏散人员,并按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台风过境后,须对受影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试运行,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赤壁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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