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节假日道路交通管理“五项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市公安交管和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推行柔性执法“五项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首违不处罚。针对外地来赤车辆,因不熟悉道路发生违反禁令、违停的,符合首次违法且程度轻微行为,在给予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

二、小违不处罚。对景区、宾馆、酒店、商圈周边违法停车未妨碍交通的车辆,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不拖车、不处罚;

三、违停不拖车。不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的、夜间(22:00至次日06:00)在非主干道停车的、拖车时驾驶人赶到现场的一律不拖曳车辆。

四、轻微事故不扣车。发生未伤人的轻微交通事故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的、外地过境车辆未发生严重交通违法的一律不扣留车辆。

五、临时停车不处罚。在非严管路段且不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的、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即停即走的、背街小巷非群众举报的一律不在电子警察抓拍录入。

实施过程中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对造成道路拥堵、逆停、占盲道及人行道、双排停、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且情节恶劣的违停行为,仍将依法处罚。对于无证、酒驾、超员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从严打击。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赤壁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