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102.7“法治热线”:看行政复议如何为企业和群众撑起“权利保护伞”

赤壁融媒体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李梦

10月30日,赤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李梦走进赤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法治热线——以案释法”栏目,为广大听友以案释法,普及生活当中常见的法律知识。

案例一: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复议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022年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某省委书记,某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的形象使用在其商业营销推广PPT内容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行为;将未经证实且未表明出处的数据用于对外商业宣传,数据与事实不符,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嘉宾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随着社会的发展,采用短信、微信,自媒体,PPT等方式进行商业营销推广,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在商业运营推广中,以PPT的形式介绍其企业资质及产品介绍、获奖情况等信息,用于推广其某管理系统的受众,是全国800余家推广商及五万余家机构,目的性很明确,是明显的商业广告行为。另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专利的实际获取情况少于宣称的专利获取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的规定。

该案由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但在案件审理期间,申请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下发《通知函》加强对代理商的督导和控制,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因受全国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提出减轻处罚的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双方达成和解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二:某铸件有限公司不服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2020年张某到某铸件有限公司要求临时工作一段时间,双方约定按小时计酬,工作时间自主安排,报酬随时结算。张某在车间被堆放的工件砸伤右脚背,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根据职权认定张某与某铸件有限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理由是根据调查以及相关证据,该公司员工的询问笔录,以及该公司考勤表证明某铸件有限公司与张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某铸件有限公司不服该认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

嘉宾解析: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张某与某铸件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查明,人社局提供的四份笔录中有张某本人一份笔录,部分笔录没有本人签字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另有两份笔录和考勤表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得出结论不具有绝对排他性,复议机关认为人社部门对张某工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工伤认定书》。

普法小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法治热线”节目播出时间:周四17:00

收听、收看通道:赤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FM102.7)、云上赤壁app

咨询热线:5356767、5356765

一审/编辑:李淑岚

二审:王诚

三审:马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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