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赤壁,清明忆故人。
又是一年清明时
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传统节日里
为深化移风易俗
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安全防线
赤壁市向全体市民发出
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安全祭扫倡议
让思念更有温度,让清明更“清明”。

缅怀先人,贵在心诚,而非形式之繁。

倡导敬献鲜花、书写寄语、鞠躬默哀、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简约庄重方式。
自觉抵制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大操大办、铺张攀比等陈规陋习,让祭扫回归缅怀感恩本真。
传承优良家风,厚养薄葬,生前多尽孝、身后简办理,让孝老爱亲美德代代相传。


守护赤壁青山绿水,文明祭扫与生态保护同行。

选择植树缅怀、踏青遥祭、丝带寄哀思等低碳方式,让思念与自然共生。
不在山林、草坪、小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祭品、抛撒纸钱、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赤壁市人民政府。
自觉维护环境整洁,不随意丢弃垃圾,以实际行动守护生态家园。


清明防火,人人有责;一点星火,可毁青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山、进林区;
二、不准在林区及周边炼山、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
三、不准在林区及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准在林区林缘吸烟、野炊、烤火;
五、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及其他引火物品;
六、不准在林区林缘从事野营、登山、庙会等活动时擅自用火;
七、不准在树下堆积和焚烧秸秆等秸秆杂物;
八、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九、不准在林区林缘放火驱兽和使用枪械狩猎;
十、不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林区活动。


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违规用火将依法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单位2万—10万元,个人300—5000元罚款。
拒绝防火登记检查、擅自进入高火险区:单位5000—2万元,个人300—3000元罚款。
在防火区丢弃火种:单位5000—2万元,个人300—5000元罚款。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示范,做文明祭扫先行者、宣传员。

错峰祭扫、有序出行,服从现场管理,礼让他人、平安出行。
主动劝导身边人,抵制陋习、践行新风,共同营造文明清明氛围。

慎终追远,清风相伴;
文明祭扫,岁岁平安
让我们用绿色、简约、安全的方式
寄托哀思
让移风易俗深入人心
让赤壁的清明更文明、更平安、更清朗!

一审/编辑:邢娟
二审:陈超
三审:汪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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